本報記者王昆婷8月8日北京報道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重大項目落地的重要部署,環境保護部近日建設完成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項目儲備庫,甘肅省劉家峽水庫、湖南省三仙湖等15個已獲省級人民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實施方案和湖南省湘潭市、四川省廣安市等103個符合中央儲備庫入庫條件的地市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作為*項目入庫,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
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為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十三五”環境保護相關規劃重大項目實施,環境保護部近期聯合財政部組織開展了以地級城市為申報單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建設。儲備庫分中央儲備庫和省級儲備庫,水污染防治相關項目實施依托儲備庫開展。中央財政近期已下達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將*先用于省級人民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對于未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原則上不予支持。
該負責人說,列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應以解決地方水環境突出問題為重點,項目總體目標均達到或優于重點流域考核目標,項目實施后能有效改善部分地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或改善“水十條”規定的江河源頭或現狀優于地表水標準Ⅲ類的良好水體、支撐“水十條”地下水相關目標的實現等。*入庫項目中,82個地市涉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49個地市涉及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59個地市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19個地市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6個地市涉及跨界跨省(區、市)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水體保護,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
該負責人說,“水十條”項目儲備庫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不斷完善省級項目儲備庫,中央儲備庫則依托省級項目儲備庫實施動態管理,儲備庫中項目信息將定期補充和更新,有進有出,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
該負責人表示,今后,“水十條”項目儲備庫建設成效將作為項目投資安排、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將加強對各地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工作的考核,將資金安排與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掛鉤,建立獎優罰劣機制,對上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省份,本年度不予安排資金或予以適當扣減,以體現罰劣;對上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考核成績優良、項目儲備庫基礎扎實的省份,新增納入本年度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予以重點支持,以體現獎優。同時也將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監督、審計等工作,確保專項資金用在刀刃上,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